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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辦理入會(申請執登)
附加檔案:

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規定:護理人員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, 領有執業執照,始得執業。(請依規定辦理以免受罰)

 

檢附文件:

1.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份

2. 護理師(護士)證書正本及影本2份。

3. 畢業證書影本2份。

4. 執業機構開立之服務證明書1份。

5. 一吋正面脫帽照片2張(近6個月內,背面請寫上名字)。

6. 印章

7. 入會費$300元及常年會費$1,000元(若當年度已在外縣市執業過,請附繳費證明書)。

 

8. 填寫表單:各類醫事人員執業異動申請書、會員入會申請書。(公會蓋章後至衛生局一樓服務台辦理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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