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衛生福利部函
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更新認證後,其更新認證之積分起算方式:
參照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相關規定,得自認證更新之日後,即可累積計算繼續教育積分,毋須至該認證證明文件第6年屆滿次日起算。
(詳如附件)。